关于进一步加强国(境)外人员来访管理的通知
2018-07-10
各处、科室、东院:
根据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,为积极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,维护医院的安全及发展利益,医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国(境)外人员来访的监督管理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 邀请来院访问交流的国(境)外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,其来访对提高我院的教、医、研水平有一定的影响,为我所用。
2. 接待科室应在国(境)外人员到达前两周在OA系统填写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接待国(境)外来访人员申请表》,提供来访人员个人信息、访问目的等,经科室负责人审批确认后,交院长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科审核、主管院领导审批。
3. 如有涉及以下活动,除填写《申请表》外,还需办理相关申报手续:
1) 邀请来院短期行医的,按广州市卫生部门规定办理临时行医执核准。
(办理流程:http://www.gzsums.net/dangjian_2807.aspx)
2) 邀请来院举行讲座的,按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举办讲座管理办法》进行申报
4. 联系方式:院办国际合作与交流科,电话:8709、8907、8010。
特此通知。
院长办公室
2018年6月29日
附件: 1、中山一院讲座管理办法
2、申请流程图